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校内各单位:
2010年上半年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报工作已开始,请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深入了解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实际情况,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予以申报。
一、特殊困难补助条件
北京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在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6月15日期间,因患重大疾病住院、治疗给生活带来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,均可申报。
二、申报、审批程序
1.申请人认真填写特困申请表,《特殊困难专项补助申请表》可从离退休工作处网页上下载。经单位审核签章后申报。
2.医疗费产生时间应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6月15日。
3.申报时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,如诊断证明、报销单据等。
4、医疗费自费部分必须有校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申报时间、地点
《特殊困难专项补助申请表》上交时间为2010年6月16日之前,交到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(乐育6楼1门102)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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