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  |  管理机构  |   老党员园地   |   相关政策  |   老有所为  |  老年风采   |   保健常识   |   老年大学   
 
最新通知
关于在离退休教职工中开展“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”读书观影分享活动的通知 [2022-10-11]
关于举办北京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的通知 [2022-06-21]
“情系木铎 祝福北师大”——离退休教职工庆祝北京师范大学120年华诞祝福语征集通知 [2022-06-20]
关于在离退休教职工中开展“我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”和“教育这十年”调研活动的通知 [2022-06-14]
关于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参加老年人防诈反诈知识问答活动的通知 [2022-06-02]
关于举办“创意生活 共筑梦想”离退休教职工手工创意作品图片线上展的通知 [2022-04-06]
关于举办“翰墨丹青迎华诞 光影印象颂辉煌”主题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[2022-03-31]
延期举办离退休教职工庆“三八”节活动的通知 [2022-03-14]
关于在离退休教职工中开展“我为‘两会’作贡献”活动的通知 [2022-03-04]
关于举办离退休教职工庆“三八”节活动的通知 [2022-03-01]
友情链接
北京市老干部局
北京教育老干部工作
北京师范大学
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
 
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→文章详细内容
栏目:最新通知 文章人气值:
关于申报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的通知
 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校内各单位:
2011年上半年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申报工作已开始,请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深入了解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实际情况,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予以申报。
一、特殊困难补助条件
北京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在201012152011615日期间,因患重大疾病住院、治疗给生活带来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,均可申报。
二、申报、审批程序
   1、申请人认真填写特困申请表,《特殊困难专项补助申请表》可从离退休工作处网页上下载。经单位审核签章后申报。
2、医疗费产生时间应为20101215日至2011615日。
3申报时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,如诊断证明、报销单据等。
4、医疗费自费部分必须有校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
三、申报时间、地点
《特殊困难专项补助申请表》上交时间为2011616日之前,交到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(乐育61102)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电话:62207952
注:《北京师范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特殊困难专项经费使用办法》在离退休工作处网页上。


更新时间:2011-05-05 08:17:00

网站管理入口
版权所有 (C) 2008 北京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处
地址: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乐育6号楼1门102室  联系电话:010-622079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