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2012年12月28日,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,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将于2013年7月1日实施。
学校党委一贯关心、重视离退休教职工,委托离退休工作处特地为全校离退休教职工购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。为了使全校离退休教职工更好地学习,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,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及时发放至全校每一位离退休教职工。
2013年10月,离退休工作处将在全校离退休教职工中组织“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知识竞赛”等相关活动。
各单位负责离退休工作的同志可随时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发放和学习情况报离退休工作处,以便进行宣传报道。
联系电话:62207955 侯老师
领取地点:乐育活动站
离退休工作处
2013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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